古宏希盼
古宏希盼
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賽德克.芭萊魏導演德聖風塵僕僕來訪
2010/08/10在花蓮某處深山拍完片,回北途中風塵僕僕順導來訪,中午吃最簡單便當,穿著雨鞋,侃侃而談,拍片之心歷艱辛路程,顧問Dakis郭明正陪同,顧問Dakis也為此片付出心力,力排眾議,找出賽德克歷史背景的民族精神與核心價值。 |
2010/08/07台商一行30人來訪秀林鄉都魯彎舞蹈團深度文化之旅,林董言:一生看到原住民賽德克、太魯閣族少年有力與美之舞藝,讓我們常駐在大陸台商大吃一驚,大開眼界,下回一定會邀此團到大陸演出,讓台灣原住民文化之精髓,傳達出去,別忘了台灣原住民之文化價值。 |
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2009年9月在台北街頭流浪的原住民代表
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談日本總督佐久間總督隕命在台之謎 !
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於大正三﹙民國三﹚年八月親率日本陸軍及警察隊萬餘人,以大軍壓境之姿態進兵太魯閣族人區域,在西拉歐卡﹙Siraoka直樹意﹚突遭襲擊,是負傷﹖是隕命﹖迄今仍屬一謎。
依日人記述﹕『佐久間於西拉歐卡,因閃避流彈,誤踏鬆動之石塊,跌落30餘公尺深之溪谷,負傷,經埔里送返臺北,轉赴日本,次年辭世於仙台。』對於佐久間負傷之事與辭世的細節,卻始終未見記述。
天祥神社(Tpdu),今位置改文天祥俏像 |
日軍在搭救佐久間之同時,開始用機槍對附近瘋狂掃射,密集的槍生聲迴蕩於山谷,彈雨所經之處,草木摧折,雞蟲難容。不久,日軍部隊馳來應援,向四周展開搜索,而族人早已利用熟悉之地形,逃之夭夭,直到夕陽西下,日軍始倖然收兵。』
族人又說﹕『事件發生後,日軍曾對附近之部落進行屠殺,罹難人數不悉。另外,在全太魯閣、賽德克族人區域搜捕肇事者達數年之久,風聲鶴唳中,族人的冤魂又不知憑添多少。』
族人又說﹕『事件後日人在母哈高附近,建築了「佐久間墓地」,以後凡在附近「蕃童教育所」讀書的孩子,都須在每月固定的時間,到墓地去清掃拔草,並規定口中不停的叨念﹙日文﹚佐久間﹙Sakwma﹚的名字。不久,在天祥建立了雄偉的佐久間神社,並規定族人於每月1月28日皆往參拜。』
三、依訪查蒐整所得之結論如下﹕
- 佐久間總督,時年逾七旬,且位高權重,於深山中率部出巡,既無車輛代步,乘坐民伕肩負之滑竿,是可以理解的事。
- 母哈高附近,緊臨塔次基里溪之一段上坡路,若於此被襲擊,負傷後再跌落30多公尺深之溪底,殞命的公算較大。當時日人對族人的軍事行動尚未結束,若主帥殞命密而不宣,乃情理中事。
- 佐久間在日皇及日人心目中,是唯一能解決番害之「理番高手」,其理番五年計劃,已被國會及日皇認同,但一旦公布理番高手被番人襲擊,不獨使日本國民頓感受騙,造成政治震撼,且給予國際間極大的笑柄。基於此,日方越是保密,其當時已殞命之可能性越高。
- 在西拉歐卡南南東方,有一座海拔2809公尺的高山,於事後被日人命名為「佐久間」山。依日人對地名更改之慣例,通常是某人殞命於斯,為了紀念某人,始將某人的名字改為斯地之地名。例如,大山十郎於威里殞命,發佈文章乃將威里社改為大山社﹙今佳民﹚。又如富田山﹙2441米﹚,是因日軍富田少尉於斯山陣亡,始得名。佐久間山之由來,諒必與其殞命有直接關連。
- 事件後,臺灣總督府在行政改革中,將太魯閣人所居住之全部區域,定名為「研海事業區」。「研海」是佐久間左馬太的雅號,猶如佐久間的名字。「事業區」是處理行政業務所區劃之界線。
佐久間在總督任內,一心想把番政納入常規,而最棘手的是太魯閣族人之動向,故以完成太魯閣番政事業為理番的終極目標,想不到在達成目標之尾聲中,竟殞命於斯地。事後將太魯閣之全部區域,定名為「研海事業區」,堪供世人回味,更對佐久間殞命於斯,不言而喻。
四、本人對於佐久間生死之謎高度之重視,在2005年9月中,自個掏腰包,與大兒子赴日仙台訪問佐久左馬太第三個孫媳婦(佐久間惠子) , 並透過父親之老師相樂武、山口政治(東開發史作家) 串線,表示歡迎並成功面談 ,佐久間惠子(75歲)熱情接待並親自問車到仙台車站接本人,高齡之她,身體健步如飛,她老人家也知道我們來意,並驅車載我們至佐久間之墓,在車上侃侃而談,她証實:確是佐久間在台北因傷病死後運回日本埋在仙台老家。
五、佐久間之生死謎依田牧師信德及瑟林烏明等人口述確實在西荖歐卡厚尼被族人槍傷,唯沒有一個族人之耆老說親眼目看過總督佐久間的屍體,在山口政治書記載中言因傷送埔里,有待查証。
佐久間殞命後,行政作為上,於花蓮廳之下設一他比多﹙天祥(Tpdu)﹚支廳,統理內太魯閣事務。未久,隨研海事業區之成立,他比多支廳改名為研海支廳,移駐新城,統理內外太魯閣族人之全部區域。
②光復已近60年,以佐久間之號命名之「研海事業區」,仍被林務局等國家單位沿用,值得玩味。
l 研海庄、研海支廳、研海事業區等名稱,在許多資料中常常出現,中華民國內政部林務局至今尚沿用「研海事業區」之名稱。一般人多誤以為「研海」是「沿海」的意思。其實,「研海」二字是佐久間總督的雅號。日本人用「研海」、「研一」、「研次」等作名字或雅號的人,不是少數。
佐久間惠子與本人 |
l 大正12年(西元1923,民國12),永井國次郎警視,為了紀念佐久間總督對太魯閣地區之功績,在「他比多(Tpdu)」(天祥)建築了「佐久間神社」(現下氣碑附近)。
永井警視原為明治28年(西元1895,民前17)來台之軍官,退伍後任警察官,曾參加新竹及太魯閣等地之討伐作戰,著有功績,於大正3年(西元1914,民國3)9月21日被任命為「他比多」支廳長,大正9年(西元1920,民國9)他比多支廳合併於新城支廳,任新城支廳長,後改名為研海支廳長。
佐久間神社,於每年1月28日櫻花盛開時舉行祭拜,遠近民眾扶老攜幼都來參加,一時盛況空前。
不久,得知此人叫辜顯榮,總督似已涸,悉辜氏為傑出人才,特常予優容提拔,致辜先生不獨在財界成功,在政界也聲名大噪。昭和9年(西元1934,民國23),且被日本天皇欽選為台灣首屈議員。
現在的政商名人辜振甫,即為辜顯榮的三子。對此事,另有一種說法,是辜顯榮在參加佐久間之歡迎儀式中,以右手撫額遮陽,總督誤以為辜氏向其行最警的軍禮。
l 明治天皇是酒量很好的人,一次主持旅團會議後,在皇宮賜宴時,對在座的將領們問道:「你們之間,誰的酒量最好呢?」資深的桂少將立即答道:「那應屬佐久間少將。」天皇又問:「能飲多少呢?」桂少將答:「飲一升,恐怕不是問題。」天皇接著說:「那麼,就叫佐久間是一升少將吧。」
這時佐久間立即起立說:「啟奏陛下,雖然失禮,但實在不敢充當一生少將,因為我還在爭取中將呢!」
其後不久,佐久間果然晉升為中將。以上這些對話,也顯示日本君臣之間和諧融洽的情景。
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搶救消失中的賽德克、太魯閣、泰雅族之巫醫文化
1、賽德克、太魯閣、泰雅族之巫醫文化由傳己久,巫醫有兩種人,一善巫,另一是惡巫。
2、善巫是心地善良巫醫,專治久病不癒,心靈不正之病人,專治疑難雜症,原住民最懼鬼魂纏身,要驅鬼須找善巫,善巫會念竹占咒與鬼魂對話,將鬼魂從病人身上驅惡鬼,如圖1之竹占念咒,竹 占是它 的魔捧,而它的竹占八代相傳,此竹占能保留下至今真是傳奇。
3、惡巫是害人之巫醫,它的心靈嫉惡如仇,嫉妒別人,對人性尊嚴也毫不留情,看他不順眼,利用 此人在不知不覺中,丟咒物在他身上,此人一病不起,就等死。
4、為了傳承善巫,不傳惡巫,本工作室已請善巫耆老開始傳授訓練,善巫也會把此文化精髓能代代相傳承,參與的報名有泰雅、賽德克、太魯閣等三族,大家都很好奇,故報名很熱衷,不過我還是篩選。
5、紋面是代表真正男人與勇士,女人是代表貞節牌坊,也是代表會編織、任何事不難不倒她,也是代表真正的女人。賽德克族有二人傳奇人物,詳如圖片。另兩位是泰雅族夫婦,此四人代表代代相傳,也是代表族人真正的男人與女人。
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談原基法21條最不落實
談到原基法21明知規定甚詳,惜!相關部門不執行,在國家公園、林局、礦務局等等單位不按理牌管你原基法先做又如何?原基法不是大法,他們一致認為原基法比行政法還要低,故不理。
同意權不必經過族人同意,也不必諮詢,凡正原住民人口只有50萬而己,原住民立委‧幾位小貓在國會力量也不成氣侯,不足為懼。
談自決權:200年2月4日行政院前後三次,將自治區草案列優先法案,席未過半,法案又擱下
下,無法審。雙方說詞之訴求,反覆無常,剝奪原住民權益最深。
談土地資源權:原基法子法-原住民土地及海域法
1、前政府執政時行政院前後次將土地及海域法二次列優先法案審。
2、 2008年2日15日立院民進黨籍立委未過半,又丟在垃圾蟲。
3、土海法是原住民最重要生存權法源依據,保障全國原住民土地權之狩獵、採取野生
植物、林副產物、礦物等是原住民族延續生命之保障,因為民進黨對 [原漢利原益之分
配],審查缺席,將原住民最基本土地與部落權利,棄如糞土,讓原住痛心疾首。
上述是我個人主觀意識,也是最重要環節,研討同意權必須與部落連結,部落嗜老、年青人、知識份子取得共同共識。日子拖的愈久,部落年青人遂漸淡而無味,老一輩的又迅速凋零,含冤負屈,一輩子在土地下哭喪著臉。原住民族委員會責無旁貸,此時各族群部落盡速召開民族會議(村民大會已廢),雖民族會議無法源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拿出政策、規晝或執行要點委托部落大學或民族學院及其他大專院校來執行,這樣效果比較落實。
還有身份權、工作權、環境權、知財權、媒體權、國際交流權等都要在桌上好好的談,政黨己輪替了,自治又變為共治,怎麼多版本,明年如又有其他版本呢,是耍手藝給原住民看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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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1日 星期三
基因研究與原住民族集體同意權工作坊
台東大學南島文化研究所助理教授蔡志偉及佛光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陳張培倫於2010年7月13日在東華學原住民學院召開研討會,參加人數約40-50人,議程如表
談到原住民族基本法中之民族同意權規範時很熱辣辣,我的結論:原住民基本法不是大法,也不是特別法,故統治者在執行時此法冷處理,相關主管機關不重視,漠不關心,心中有數,故迄今原基法無法底執行。
原住民相關原基法未徹底執行,大家討論同意權時對於原基法第二十一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
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或補償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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